关于选拔2016年赴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交换留学生的通知
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与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交流协议,我院拟选拔优秀本科生于2016年赴菲交换留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留学期限
留学期间为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底。
二、专业及名额
我院在读二、三、四年级学生可参与选派。根据对方学校要求,拟定下列学科或专业(学习科目)进入选派范围:农业、生物、化学、语言文学、兽医、渔业、食品技术等,每个学习科目可推荐3名学生。
三、报名推荐条件
1、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,无记过以上处分记录;
2、有团队精神和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,视野开阔,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,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;
3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,能够负担国际旅费及境外生活费等相关费用;
4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,在本专业排名靠前;
5、较好的英语基础;
6、无不良习惯,身心健康,正直坦率,开朗活泼。
四、报名与选拔程序
1、申请人登陆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(www.hunau.net/),点击部门设置,进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,下载“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(境)申请表”,经家长签字,报学部学工组老师,各学部汇总后交学院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(九教南106);
2、由我中心根据报名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,确定推荐候选人,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
3、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考察确定留学人选。
五、相关费用
1、对方学校免除学费及住宿费,留学生个人需负担国内、国际旅费及生活费等。
2、其他相关费用,如办理因私护照、出国签证费、医疗及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六、学分互换及学籍管理
1、学校保留学籍,留学人员向学院教务处办理留学请假手续;
2、学分互换,根据学院相关规定,在留学期间应修满相应学分,回国时带回盖有公章的有效的课程成绩单,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确认盖章,学院教务部门审定后进行学分互换。
七、其它
学院提供出国留学渠道,出国途中及留学期间的人身、财物安全等问题,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。
八、报名日期
即日起可报名 5月25日下午5点截止。
联系方式:范老师 联系电话:0731-84618722
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
2016.5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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